| 96年度第2次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考試將於12月8日(星期六)舉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能減輕考生參加考試所負擔的交通費及住宿費,並使偏遠地區的考生順利參加考試,特別訂定「補助原住民學生參加96年度第2次族語能力考試交通及住宿費實施計畫」,補助考生往返試場的交通費及住宿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本次考試的交通費與住宿費補助原則如下:(一)在學考生就讀的學校或非在學考生的居住地,距離考場所在地達50(含)公里以上者,補助學校安排考生往返的租車費用,非在學考生補助其往返的鐵(公)路票價;而位於離島地區者,補助其往返之機票(或船票)及鐵(公)路票價。(二)在學考生就讀之學校或非在學考生之居住地,距離考場所在地達200(含)公里以上,且參加上午各節次之考試者,或位於離島地區者,補助其考試前一天之住宿費用,最高以新臺幣1,000元為限,並應檢據請領。詳細補助標準可參閱行政院原民會核定公告的實施計畫。符合補助規定的學校或考生只要在考試當日,填具申請表,並檢附領據、支出原始憑證、考生名冊及住宿費印領清冊,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部設於考場的試務辦公室提出申請即可。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提醒學校或考生若來不及在考試當日提出申請,請於本(96)年12月25日(星期二)前,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部(地址:106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提出申請,逾期即不再受理。聯絡電話:02-23210281轉295~298。承辦/撰 稿 人:許惠娟 聯絡電話:02-2557-1600轉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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